海南自由贸易港拟实施更大范围旅游免签入境政策

2025-09-05 15:02 来源: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9月5日电 海南省政府网站近日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下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其中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更大范围的旅游免签入境政策。
草案共9部分,在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旅游发展与促进、旅游业开放与国际化、旅游经营与权益保护、旅游安全与应急处置、旅游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和规范。
在旅游发展与促进方面,草案提出,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帆船、帆板、潜水、海钓、冲浪、水上摩托艇、沙滩车等涉海旅游和直升机、滑翔机、热气球、跳伞、滑翔伞、动力伞、牵引伞、无人机等涉空旅游项目,加大海域使用等政策支持,依法划定涉海旅游、涉空旅游活动区域,完善涉海旅游、涉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体系,促进涉海旅游、涉空旅游项目规范发展。
鼓励发展研学旅游,支持利用航天科技、热带农业、海洋生态、历史文化、美丽乡村等资源,建设研学旅游基地。鼓励与科研机构、高校、博物馆等合作开发研学课程和路线,推动研学旅游与科技、文化、生态等领域深度融合。
鼓励开发黎锦苗绣、黄花梨、沉香、咖啡茶叶、热带瓜果等海南特色旅游商品,全面提升旅游商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水平和规模,打造“海南礼物”品牌。支持开展跨境直播电商、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提升旅游商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旅游业开放与国际化方面,草案指出,允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支持国际大型旅游开发和运营主体以独资、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并购重组等方式落户海南。
海南自由贸易港依法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海南省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增加免税商品品类、提升免税购物额度、创新监管模式、便利提货方式,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免税购物目的地。鼓励离岛免税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化购物设施,引进国际高端品牌,丰富商品种类,提升服务质量,营造国际化、高品质的消费环境。鼓励离岛免税经营主体与旅游业态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离岛免税购物的综合效益与体验价值。
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邮轮母港建设,吸引国际邮轮注册,推动开发国际邮轮路线,发展国际邮轮和外国游客入境旅游业务。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游艇旅游管制,简化入境手续,降低入境门槛,实行自驾游进境游艇免担保,提升游艇通关便利化水平。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更大范围的旅游免签入境政策。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国家的公民,可以免办签证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开放口岸入境,在规定期限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可以免办签证,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实施过境免办签证政策的城市口岸入境,在规定期限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公民到香港、澳门后,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开放口岸入境,可以免办签证,在规定期限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从海南自由贸易港邮轮口岸入境的,可以免办签证。
旅游经营与权益保护方面,草案规定,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作虚假宣传,不得在法定或者约定的价格外向旅游者收取其他费用,不得组织旅游者到法律法规禁止的或者未开放的区域开展旅游活动;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活动,不得安排旅游者前往不合格购物场所进行购物,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及补充协议或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明确邮轮旅游业务经营者和邮轮码头经营者的相关要求;完善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纠纷化解效能,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此外,草案针对旅行社低价揽客和强迫消费、不文明旅游等行为,依法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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