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场景式服务 >> 体检接种办证 >>口岸从业人员
口岸从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七条(三):

“国境口岸内涉外的宾馆和入境、出境交通工具上的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健康证书。 

Copyright ©  www.ithc.cn,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05029045号 国际旅行卫生健康咨询网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9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