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采购邀请书
各(潜在)报价人:
根据业务需要,就2024年度聘请法律顾问(第二次)项目 进行竞价采购。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ZHITHCSB-2024013-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聘请法律顾问(第二次)项目
(三)竞投报价上限为人民币99000.00元,超过报价上限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8日24:00;
2.报名方式:报价人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连同资质文件盖章扫描后发送到邮箱zhbjzx123@163.com。
3.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9日9:00止。
4.采购会议时间:2024年5月29日(采购单位将根据工作安排调整会议时间)。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拱北侨光路133号珠海保健中心607 。
(六)采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0756-3966021、13923381570
(七)竞投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要求复印件、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均加盖公章。
3.竞投报价函、报价表(必须严格按照该项目采购要求及采购清单进行申报)及资格声明函等报价资料。
4.以上文件须密封在一个不透明内层封装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注单位名称及加盖公章。
(八)竞投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九)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
(十)本项目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报价人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人员:
服务律师团队总人数在5人以上(含);且至少有2名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团队带头人。(需提供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2.案例:团队成员自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至少完成过2个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法律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需有律师名单信息,本项目服务商拟配置团队需有1名以上(含)成员在列。)
3.经验:团队具有招投标、知识产权管理、政府企业法律服务、投融资、行政及民商事法律服务等任意2方面的法律经验。(需提供证明文件)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出现对任意一条的不满足,则报价无效。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2024年度聘请法律顾问(第二次)项目 |
1.通过实地调研,了解本单位可能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 2.就本单位在日常运营(主要包括:项目运营、行政法律事务、民商事法律事务)、招投标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资产转让、融资、等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审查、修改、草拟本单位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发文、租金追缴函等各类法律文书,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 4.根据需要对本单位相关部门进行法律检查,动态了解本单位法务合规情况,提供整改意见; 5.参与本单位有关项目的商业策划和方案的拟定,针对本单位诉求提供有关项目策略及架构设计的法律建议,为方案的实施提供法律支持; 6.审核本单位规章制度,提出法律建议; 7.就本单位生产经营中涉及知识产权事宜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 8.就本单位招采中,可能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进行预警,涉及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9.协助本单位向其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或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法律培训; 10.邀请本单位管理人员参与律所举办的各类学术沙龙、研讨会及讲座; 11.就本单位特定事项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或见证书; 12.代理本单位参加与本单位有关的民事、行政纠纷、劳资纠纷、商业纠纷等方面的调解; 13.代表本单位参与项目谈判,在项目谈判过程中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草拟、审查、修订有关法律文件。 |
2.基本要求:报价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内容。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要求:本项目为年度服务项目,按固定年费报价,在服务期内提供以上服务。
3.项目预算:预算上限为人民币99000元。
4.报价要求:报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税费、咨询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遵循市场参考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采购限价。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壹年,到期经采购人评价合格后顺延壹年执行(期间不得将该项目转包他人)。
6、付款方式:基于报价人提交的固定年费,按季度均价,每季度结算。报价人提供上季度的合法有效票据,包括发票、结算清单等,采购人在收到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如属财政资金支付,财政资金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三、竞价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及项目综合说明
1.1本竞价采购文件适用于本竞价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珠海保健中心。
2.2 “报价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竞价采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3报价人资格条件是指: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
(3) 符合竞价采购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4) 已按要求登记报名者。
2.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报价人。
2.5“报价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报价人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竞价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竞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报价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竞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竞价采购费用
4.1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价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价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价采购文件
5.竞价采购文件的构成
5.1竞价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竞价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竞价采购邀请书
(2)采购项目内容
(3)竞价须知
(4)合同书(报价阶段无需提供)
(5)报价文件
(6)在竞价采购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
5.2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报价人没有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竞价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竞价采购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6.报价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 报价人对报价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报价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6.2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及其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竞价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报价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3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报价人没有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竞价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6.4如因报价人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报价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而给竞价采购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6.5报价人必须对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7、报价及计量
7.1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7.2报价人应按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7.3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竞价采购报价要求
8.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9.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10.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前应
(五)报价文件的封装和递交
10.报价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0.1报价文件1正本、1副本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报价文件正本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报价文件中。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2.报价文件的递交
12.1所有报价文件应于《竞价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指定地点。
12.2未按要求密封的,或迟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单位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12.3本次采购各报价人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政快递”、“顺丰快递”等方式在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公告中规定的“地点”递交报价资料。(注: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中心且由我中心采购联系人签收确认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报价。
(六)报价形式
本次竞价采购采用一次性报价形式。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5.最低评审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如果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人确定三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联系成交报价人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报价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八)废除成交
17.成交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废除成交人的成交,已签订的采购合同自动废除,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成交人承担:
17.1 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或与其他报价人串通报价;
17.2 放弃成交或在报价有效期限终止之前撤回报价文件;
17.3 由于成交人原因未能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7.4 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采购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17.5本竞价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可以废除成交的其他情形。
18.废除成交处理办法
由于成交人原因被废除成交,采购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依次选择下一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19.废除成交责任
由于成交人原因被废除成交,成交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
19.1 重新确定成交人的成交价格高于原成交价格的,高于原成交价格的部分视为成交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人应予赔偿;
19.2 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19.3 承担合同约定的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
19.4 因采购项目调整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该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将废除报价人的成交,已签订的采购合同自动失效。
四、温馨提示
(一)如无特别说明,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二)报价文件必须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三)请仔细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已按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四)报价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五)如所投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六)如报价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拱北海关口岸门诊部)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