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到,11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免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片”,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不用再到照相馆交钱照相。
此次,不仅是十堰市城区的市民服务中心出入境大厅可进行自助拍照,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和武当山特区等7个县市区出入境大厅全部安装了自助照相设备,免费为市民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片。以前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市民需到有资质的照相馆照相、打印回执单等,费用30元左右。该举措实施后,预计每年可为市民节约办证成本费超600万元。
市民使用该设备进行拍照时,首先读取身份证,按程序操作,整个拍照过程完成大约10秒。需要提醒的是,拍照时不能穿浅色上衣,不能戴饰品,头发不能遮挡额头、耳朵,不能披发,不能化浓妆,公职人员不能着制式服装。身高1.2米以下幼儿不能使用该设备。如果出现照片上传不合格情形,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会通知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