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正式实施7项出入境新政放宽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件

    记者9月14日从安徽省公安厅获悉,从即日起,我省正式实施公安部支持地方创新改革发展的7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放宽了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的条件。

    这7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具体为:

    一、对符合安徽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外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由各市人才办及省人才办受理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二、外籍人员已在皖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达到40万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7万(2017年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三、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在皖工作,或外籍华人在皖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四、对来皖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皖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五、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

    六、在皖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七、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据介绍,这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放宽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的条件,降低外国人办理长期居留许可的门槛,为外国人办理长期签证提供便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