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口岸试点实施口岸查验配套服务费改革

       根据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6〕10号)和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烟台口岸从2016年4月6日起,试点实施口岸查验配套服务费改革,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免除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此项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烟台口岸的通关便利化水平,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促进我市外贸进出口稳定发展。

  前期,为加快推进口岸查验配套服务费改革工作,烟台市口岸办采取建立工作承办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定期督查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等措施,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有力确保了工作进度与试点政策的快速衔接。

  下一步,烟台市口岸办还将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会同海关、财政、物价、烟台港及口岸查验配套服务企业等部门、单位,综合考虑烟台口岸实际,尽快确定免除费用标准和具体操作实施细则,扎实推进该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烟台市口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