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做好防范寨卡病毒疫情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近期,寨卡病毒疫情在美洲多个国家流行,并先后输入欧洲、亚洲、大洋洲等地。寨卡病毒主要通过伊蚊叮咬传播,人感染后症状多为轻微发热、红疹,孕妇感染后可能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或死亡。冬去春来,游客外出旅游也开始进入高峰时段,为切实做好寨卡病毒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防控形势。2月7日起,我国陆续发现3例输入性寨卡病毒病例。目前,寨卡病毒病流行范围已有30多个国家,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把相关情况通报给辖区内的所有旅行社。各旅行社在组织出境游时要提前关注我国卫计委及旅游目的国家和地区官方机构发布的寨卡病毒防范等旅行健康提示信息,不要盲目组团前往发生寨卡病毒的国家或地区从事旅游活动。

  二、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强化监管责任和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本辖区内的旅行社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各旅行社要督促领队开好行前通告会,给广大旅客讲清相关预防措施,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严防蚊虫叮咬,特别是要提醒孕妇和计划怀孕的女性加强自我防护,避免感染到寨卡病毒。

  三、强化联动,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口岸、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沟通协调,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上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当地卫生防疫等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处置、密切接触者管理及疫点疫区消毒处理等工作。广大游客在旅行中或旅行后发现有相关症状,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在入境时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及旅游主管部门主动申报。

  省旅游局值班电话:0591-87672731

  省旅游局传真电话:0591-87672715

 

                                                                      福建省旅游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