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办理
办理申请签证需提供的材料:(申请以旅游为目的的签证)
游客需持有有效的护照和入境签证才能够进入坦桑尼亚。签证可以从坦桑尼亚大使馆、领事馆以及特派领事处和国内的主要入境点比如达累斯萨拉姆国际机场、乞力马扎罗国际机场和桑给巴尔国际机场、纳曼噶、西拉里、火鲁火鲁和特伏塔获得。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向中国公民签发商务签证、探亲签证、访友签证和旅游签证。
申请签证需提交签证申请表、往返机票、邀请函、邀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入境坦桑必须持剩余有效期超6个月的护照、签证或 坦居留证。如无坦居留证,入境时须填写入出境卡,如实回答移民官员关于来坦目的的问询。如赴坦进行短期商贸和劳务等活动,且无相应坦桑居住证,需在入境时 申请3个月有效的临时工作证(CTA,Carrying Temporary Assignments)。目前为200美元一次。
中国和坦桑签有互免签证协议,持外交或公务护照赴坦的中国公民无需办理签证。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在赴坦前应获得签证。赴坦短期旅游的可办理落地签证,目前为50美元一次。
个人直接向使馆申请旅游签证,送签材料如下:
坦桑尼亚旅行社出具的行程确认函。
坦桑尼亚饭店预订确认。
个人工作单位准假证明(需加盖公章)。
三个月内往返机票订单。
签证申请表一份。
两张二英寸彩色免冠近照。
如有18周岁以下的随行儿童,需要有父母签字的授权函。
申请费用:
普通签证人民币415元(五个工作日出签,不包括送签当天)。
加急签证人民币600元(两个工作日出签,不包括送签当天)。
使馆签证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 – 11:30
出入境
入境者个人物品总价值超过500美元的,需申报所带物品、数量及价格。录像、摄影及乐器等器材报关后需保存好海关凭证,以便日后出关证明之需。其他需申报的物品,须保留购买发票或收据,以便申报物品价格。
携带以下不用于销售的物品入境不必申报:1升以内酒精饮料、200支以内香烟、50支以内雪茄、250克以内烟草及1升以内香水。
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毒品、白磷火柴、枪支、具有颠覆性质的照片。
控制携带入境的物品(需得到相关政府部门许可):动物(包括动物的卵)、鱼类、动物捕捉器、武器弹药、爆炸物。
坦政府对外国人入出境所携带的外币无限额规定,只需申报即可,但禁止外国人携带当地货币(坦桑尼亚先令)出入境。
出境者严禁携带象牙、犀牛角等违禁物品,坦海关检查严密,如查出将予重罚甚至判刑。坦当地特产黑木雕刻及坦桑蓝制品,如少量购买并携带出境须出示正规渠道购买的发票,但大宗购买并携带出境须获相关政府部门批文并履行报关手续。
入境旅客须随身携带《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俗称“黄皮书”)备查。
中国使馆
领馆信息:
坦桑尼亚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三里屯亮马河南路8号
邮编:100600
电话:010-65321718
传真:010-65324351
Email:beijing@foreign.go.tz
使馆签证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