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与出入境

2014-12-04 11:26 作者:ITHC.CN

签证办理
官网:
http://www.mofa.gov.vn/vnemb.china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早上9-11点 ,下午1-5点,周末不上班。
大使馆咨询电话:
010-65321155(交际处及总机) 010-65325414(领事) 010-65321125(政治处)
电子邮箱:suquanbk@yahoo.com
费用:
旅游签证(一个月,一次往返):400元
商务签证(一个月,一次往返):500元
商务签证(3个月,一次往返):550元
商务签证(3个月,多次往返):950元
商务签证(6个月,多次往返):1100元
越南旅游签证办理的材料清单:
a. 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
b. 请在护照最后一页须签名(中文姓名)。
c. 护照至少2张连续页码空白页。
d. 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e. 照片:两寸白底或者蓝底免冠彩照2张。
f. 下载签证申请表:http://www.mofa.gov.vn/vnemb.china/zh/nr050710181810/dt050810094350
其他注意事项:
a. 护照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
b. 中国公民持有效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及其使用同一本护照的偕行人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越南时免办签证,超过停留期,如需延期,须回国重新申请签证,私人护照持有人需申办签证。
出入境
越南海关规定,入境时如携带7000美元以上(或其他等值货币)、300克以上黄金等必须申报,否则出境时超出部分将被越南海关没收。国内团组出访,如团费交由专人携带,入境时应申报,或者分散保管,否则出境时超出7000美元部分将被越海关没收。外国人出境越南时可免税携带香烟200支、雪茄烟50支、烟草250克、酒类1公升。
越海关禁止入境者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有异味物品、各种黄色书刊、影碟、未经检疫的动植物及武器等入境。
海关可能会没收古董或者复制品,因此你一定要从卖主那里拿到证据和清关证。
目前越南办理海关手续非常简单,也可以从越南陆路到老挝、柬埔寨落地签。
出入越南境内的游客带有黄金、白金、银等贵重首饰,特种照相机、摄像机、专用电子产品必须向海关申报(常用的单反相机与数码相机除外)(得到免检权的游客除外)。没有海关许可证,旅客不能带出各种宝石或古董。
进入越南境内,游客可带进不限制的外币,但若超过价值相当3000美元或1000克的黄金,游客必须向海关申报或必有越南国家银行总裁的批准书。
中国使馆
越南驻华大使馆:
办公处及住宅:建国门外光华路32号
电话:010-65321155、65321125(交际处)、65327038(领事处)
传真:010-65325720、65326521(交际处)、65323593(武官处)

各大使馆领事馆地址电话:
越南驻广州领事馆
地址:广州市海珠广场侨光路华厦大酒店B座2楼北部
电话:020-83305910 或 83305910 或 83305916
传真:020-83305915
 
越南驻南宁总领馆
地址:广西南宁民族大道109号投资大厦一楼
电话:0771-5510562
传真:0771-5534738
 
越南驻昆明总领馆
地址:云南昆明北京路157号佳华广场酒店C座2楼
电话:0086-871-3522669
传真:0086-871-3516667
 
越南驻香港领事馆
地址:香港湾仔湾仔道230号佳成大厦15字楼
电话:852-25914517
传真:25914524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
地址:河内市黄耀街46号(46 Hoang Dieu, Ba Dinh, Hanoi)
总机:0084-4-38453736
值班手机:0084-903441338
领事部电话:00844-38235569
领事部传真:00844-37341181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
地址:胡志明市阮氏明开路39号(NO. 39 Nguyen Thi Minh Khai Street,Ho Chi Minh City)
总领馆电话:0084-8-8292457;
领事部电话:0084-8-8292459;
领事部工作人员手机:0084-908002226、0084-90330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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