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与出入境

2014-11-22 10:32 作者:ITHC.CN

签证办理

中国公民去往芬兰需申请签证。一般来说,所申请的签证为统一的申根签证(C类),有效期最长可达90天。统一的申根签证(如果没有特别在签证上注出)可被允许前往下列国家: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顿士登、立陶宛、马其他、卢森堡、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西班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和瑞士。在某些情况下,签发的申根签证有可能会限制申请者只能有效入境申根国家中的一个或其中几个。

 

居留期限超过90天的申请者需要申请居留许可。基本上规定,如果是在芬兰工作,那么即使短期内也需要申请居留许可。

 

第三方国家公民需要出示其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方可申请申根签证。

 

中国公民办理芬兰短期访问申根签证需下列文件:

签证申请表。

一张彩色的照片,护照照片大小(47mm×36mm)的浅色背景正面近期照(不超过6个月)。

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文件)及一份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护照期限不超过10年,在要签发的签证有效期后其护照仍应有至少90天的有效时间,应有至少两页空白页,不接受被损坏的护照。

旅行医疗保险原件及其复印件。不接受手写保险单。

相应的保险应涵盖其旅行的申根区域并在其整个停留期间有效。保额至少达到三万欧元并包含紧急医务治疗,紧急医疗转移以及死亡后遗体运回。

机票预订单。

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

注意: 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 机票应该在签证颁发后出票付款。

未成年人(18 岁以下):

a.学生证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

b.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

c. 准假证明

d.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e.复印件一份

 

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只针对中国公民)。

住宿证明,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

旅行计划,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 行程单等)

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 至6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无需存款证明

 

 

在职人员:

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a.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b.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c.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d.准假证明。

 

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未就业成年人: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出入境

从其它欧盟国家前往芬兰的旅客,可以携带下列数量的免税含酒精饮料及烟草入境:    

酒精饮料:1公升烈酒(酒精含量超过22%)及3公升餐前酒或有汽酒(酒精含量低于22%)及5公升其它酒类及32公升啤酒。

烟草:300支香烟或150支小雪茄或75支雪茄烟或400克烟草。

  

欧盟以外地区前往芬兰的旅客,可以携带下列数量的免税含酒精饮料及烟草入境:

酒精饮料:1公升烈酒(酒精含量超过22%)或2公升餐前酒或有汽酒(酒精含量低于22%)及2公升其它酒类及 16公升啤酒。

烟草:200支香烟或100支小雪茄或50支雪茄烟或250克烟草。

香水:50克香水或0.25公升花露水。

茶及咖啡:100克茶叶或40克茶精,500克咖啡或20克咖啡精。

中国使馆

芬兰驻华大使馆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南楼26层。   

电话:010-8519 8300。  

传真:010-8519 8301。  

电子邮箱:sanomat.pek@formin.fi。  

网站:www.finland.cn/zh。   

 

签证处:

电话:010-8519 8400。   

传真:010-8519 8401。   

电子邮箱:visa.pek@formin.fi。

 

芬兰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25楼2501-2505室。  

电话:021-52929900。  

传真:021-52929880。   

电子邮箱:sanomat.sng@formin.fi。   

签证处电话:021-52928650。

传真:021-52928950。   

电子邮箱:viisumi.sng@formin.fi。

芬兰驻广州总领事馆  

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3309B-12。  

电话:020-3877 0188。   

传真:020-3877 0288。  

电子邮箱:sanomat.kan@formin.fi

 

中国驻芬兰大使馆

地址: Vanha Kelkkamaki 11, 00570,Helsinki, Finland

国家地区号:00358

值班室:400618582(手机)、922890168(传真)

网址:
http://www.chinaembassy-fi.org

http://fi.chineseembassy.org

http://fi.china-embassy.org

电子邮箱:press@chinemb.fi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