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与出入境

2014-11-19 15:54 作者:ITHC.CN

签证办理

捷克为申根国家,中国游客办理赴捷克申根旅游签证,可获得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最长停留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签证,约需15个工作日出签。办理签证所需费用为与60欧元等值的人民币(视实时汇率而定)。

 

短期申根签证预约系统VISAPOINT:

新的短期申根签证(90天之内的签证)预约系统将于2013年1月14日起开始启用。 从2013年1、月14日起,每一位短期申根签证(90天之内的签证)的申请人都需要通过网上进行预约登记。没有提前预约的短期签证申请将不予以受理。

 

签证费:

申请人须支付60欧元的签证费。

6-12岁的儿童须支付35欧元的签证费。

来自俄罗斯联邦、乌克兰、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塞尔维亚、黑山、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阿尔巴尼亚和摩尔多瓦共和国的公民须缴纳35欧元的签证费。

签证费须以当地货币支付。

 

免缴签证费申请人: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免收签证费:

六岁以下的儿童;

以学习或教育培训为目的进行申请的(小中高)中小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陪同老师;

来自第三国家的,以在申根区开展科研为目的科学研究者,并且研究者开展的研究项目属于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于2005年9月28日为加快第三国家科学研究者短期签证申请为目的而通过的第2005/761/EC号建议所规定的;

年龄25岁或以下的非盈利组织代表,以参加由非营利组织举办的研讨会、会议、体育、文化或教育活动为目的。

 

出入境

入境:

游客赴捷克入境时每人最多可免税携带物品如下(对于烟类、酒类两项规定,不适用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烟类:1条香烟,或100根单支不超过3克重的小雪茄,或50根大雪茄,或250克烟丝。

酒类:1升白酒或2升葡萄酒。

香水:50克香水或0.25升的化妆水。

药品:限于个人使用的品种和数量。

其它:入境不得携带毒品、枪支、食品、鲜花、水果,携带家养动物须兽医检验证明。

 

出境:

出境时,携带非商业性质的物品,数量不受限制,但不允许携带国家文物。携带古代器物必须持有不是国家文物的证明书。

卫生检疫:

游客到捷克旅行不需要进行任何疾病疫苗的接种。但是按照国际惯例,捷克卫生当局有权要求旅客提供卫生证明。实际上,只要中国不发生重大疫情(例如SARS等),捷克卫生当局是不会要求中国游客提供卫生证明的。

中国使馆

捷克驻中国大使馆

主管除下列地区之外的居民或常住人员(以当前居住地址为准)的签证事务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日坛路2号,邮编100600

签证处对外接待时间(90天内短期签证):

周一 8:30-10:00,周二 8:30-11:00,周四 8:30-11:00

电话:010-85325653

签证咨询电话:010-85329500

传真:010-6532-5653

网址:http://www.mzv.cz/beijing/zh/index.html

电子邮箱:beijing@embassy.mzv.cz

小贴士:

大使馆正门在日坛路,瑞吉酒店对面。

签证处入口在使馆另一端的建华路。

 

捷克驻上海总领事馆

管理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

地址:娄山关路83号新虹桥中心大厦808室

签证处对外接待时间(90天内短期签证)

周二 9:00-11:00,周四9:00-11:00,14:00-15:00

电话:021-62369925-6

传真:021-62369920

网址:http://www.mzv.cz/shanghai/zh/index.html

捷克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

管理香港和澳门

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23号鹰君中心1204-05室

电话:00852-2802-2212

传真:00852-2802-2911

网址:http://www.mzv.cz/hongkong

电子邮箱:gkcrhk@netvigator.com

 

中国驻捷克共和国大使馆

地址:Pelleova 18, 16000 Prah A 6 – Bubenec

邮编:16000

网址:

http://www.chinaembassy.cz

http://cz.chineseembassy.org

http://cz.china-embassy.org

电子邮箱:chinaembassy_cz@sina.com

国家地区号:00420

办公室:224311323

传真:22431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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