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与出入境

2014-11-18 10:15 作者:ITHC.CN

签证办理

奥地利是申根国家。签证申请由主要旅行目的地的国家使馆受理,当不能确定主要旅行目的地时,由旅行时首个入境国的大使馆受理。奥地利驻上海总领事馆负责受理居住地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的申请人的签证,而居住地在其他省、市的申请人的签证则由奥地利驻北京使馆受理。持有因公护照(外交和公务护照,普通因公护照)的申请人只可以通过中国有关负责机关、部委等部门申请签证。

审批时间:在提交使馆所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前提下,签证审批需要5个工作日。

费用:申请费用为60欧元,费用根据当时官方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签证最早可在旅行前3个月提交申请,建议不晚于旅行前2周提交申请。

签证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15-11:30。

签证申请原则上应由申请人本人提交。如果申请人曾经持有申根签证,可以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需签署一份委托函,受托人应连同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函一同提交。使馆可能要求申请人到使馆面谈。同时,使馆也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额外材料。

 

旅游签证:

申请以旅游为目的的签证所需提交材料:

机票预定单:若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首次旅行的机票预定单。注意:需为确认的往返程机票。机票应在签证签发之后出票付款!

未成年人(18岁以下):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以下信息: 

a.学校的详细地址及电话号码

b.准假证明

c.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d.复印件一份

2.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a.(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b.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证明或监护人证明的公证书

c.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中国公民适用)

d.住宿证明:涵盖全部旅途的住宿证明

e.旅行计划: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行程单等)

f.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3.在职人员:

a.由任职公司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b.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中文附上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以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及工作年限

--准假证明

4.退休人员:

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5.未就业成年人:

a.已婚者: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b.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奥地利驻华使馆:www.bmeia.gv.at/cn/botschaft/peking.html

奥地利驻华使馆的管辖范围除中国外还包括蒙古和北朝鲜。

 

注意:奥地利在北京、上海和广州开放签证中心。在北京和广州签证中心申请签证不需预约,但需要额外支付服务费。在上海签证中心申请也需要事先预约。

 

根据奥地利驻华使馆网站上信息,签证申请仍然可以在奥地利驻华使领馆提交,但需要事先进行网上预约。

出入境

免税物品数量(可免税携带进入欧盟的物品数量。物品数量适用于17岁以上的成年人)

烟草:香烟200支或小雪茄100支(3g每支),或雪茄50支。

酒:烈性酒1升(酒精度22%)或香槟、甜烧酒或葡萄酒2升(酒精度22%)。

旅行物品税率175欧元以下:通过欧盟国际机场入境的旅客可免税携带价值 175欧元以下日常物品。

175-350欧元:乘机入境携带的所有物品税率均为13.5%(特例:咖啡、酒精制品、烟草制品、燃料)。

350欧元以上:所有进入欧盟,价值超过350欧元的物品均须纳税,进口物品除了交纳增值税之外,还需支付商品税。商品税在2%至巧%之间。例如自行车和服装的商品税分别为15%和3%。

1000欧元以上:价值超过1000欧元的进口物品均应书面报告。

特例:通过陆路和海路的方式进入欧盟境内的物品,价值超过125欧元的,需交纳关税。(例如通过波兰或捷克进入欧盟)。

汽油和柴油非欧盟国家旅客可免税携带10升燃料入境。超额数量应交纳规定的关税。

古董及动植物入境规定古董 被证明超过100年的所有物品均被视为古董,并应交纳16%的营业税。

动植物 携带入境的动植物应依据《华盛顿物种保护协议》(CITES)出示CITES证书。根据该协议动植物被分为4个濒危类别(A-D)。A类为所有面临灭绝的动植物物种及所有有危害的物种,这些动植物不得带入欧盟。其他B,C和D类动植物只有经政府严格检查后,方可带入欧盟一国。

中国使馆

奥地利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秀水南街5号

电话:010 6532-2061

传真:010 6532-1505

 

奥地利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淮海路1375号上海启华大厦3楼A座

邮编:200031

电话:021 6474-0268

传真:021 6471-1554

电子邮件:shanghai-gk@bmeia.gv.at 

 

中国驻奥地利大使馆

地址:Metternichgasse 4, 1030 Vienna, Austria

电话:431-7143149

电传:135794CHINBA

传真:431-7136816

网址:http://at.chineseembassy.org、http://at.china-embassy.org

电子邮件:chinaemb_at@mfa.gov.cn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