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孕妇未到寨卡疫区也可验血

2016-10-18 08:51 作者:香港经济日报

    医管局提升寨卡检验服务,未曾到疫区或过了病发期的孕妇,医生有怀疑都可验血,透过抗体确认曾否感染。专家指病毒经母体传染胎儿机会高,母乳能否传染婴儿则未明,患妇即使痊癒也要避孕半年。

    医管局昨召开中央传染病委员会会议,与衞生防护中心、中大、港大及香港医学会专家开会,会后决定扩大孕妇验寨卡措施。现时病人到医管局求诊,医生主要因应曾否到寨卡疫区而为病人抽血化验。因应寨卡疫情不断扩散,即使病人未曾到疫区,若医生认为病人病情脗合,怀疑感染寨卡,也可抽血测试。孕妇即使过了病发时间,若曾到疫区或被蚊叮咬,也会验血是有否抗体,确认是否曾感染寨卡。

    与会者之一的医管局妇产科中央统筹委员会主席张德康提醒,任何孕妇或计划生育妇女应避免前往受影响地区,并做足防蚊措施。

    张指,妇女或其伴侣从疫区返港后,即使没有病徵,也不应在2个月内怀孕。若出现病徵,则应至少半年后才考虑怀孕,以确保体内没有寨卡病毒。

    他续指,一旦孕妇感染寨卡病毒,必会对胎儿造成影响,影响程度因人而异,严重可导致小头症,轻则可影响视觉及听觉能力。妇女在怀孕初期感染病毒,对胎儿造成的影响将较怀孕后期大。

    张坦言,孕妇在怀孕初期确诊寨卡,可视乎胎儿发展情况自决是否做人工流产。若怀孕后期才发现胎儿染寨卡,孕妇必须继续怀孕。

    他又指,若母亲确诊染寨卡,其母乳可带病毒,由于医学界对寨卡病毒认知不足,暂未知病毒会否经母乳传染婴儿。张认为,香港现阶段出现寨卡病毒扩散机会不大,吁市民毋须过分紧张,但需做足防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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