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员权益保障将与国际接轨

2016-06-15 16:40 作者:工人日报

 本报上海11月7日电(记者于宛尼)“全球航运仍处于不景气状态的当下,我们要更多关注船员工作、生活状况,力促《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我国的履行。”今天,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处朱可欣在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第九次会议上说。

  我国是海员大国,现有65万名海员,承担着全国93%的外贸运输任务。然而,待遇不高、生活艰苦的现实条件让很多人不愿意将海员作为终身职业。

  《公约》是在国际劳工组织三方框架下经政府、船东和海员三方取得共识后缔结的一部综合性海事劳工条约。将海员权益纳入统一的国际标准,分别对“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就业条件”、“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障”、“遵守与执行”5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公约》已于2013年8月20日生效, 我国是《公约》11个发起国之一,但目前我国还没有批准该公约。预计全国人大将在2014年以法案形式通过《公约》。据介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已经联合人社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等部门为推进履约做好准备。待《公约》通过表决后,海事局将就有关规定联合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对船员的劳动合同进行相应补充修改,力促船员权益保障工作与国际接轨。

  “《公约》提倡的海员体面劳动将鼓励更多年轻人投入航海事业,对于我国打造一支稳定而优质的船员队伍以及保障航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深远影响。”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宋家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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