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申请须知
1.斯洛伐克签证分为申根签证(C类)和国别长期签证(D类)。申根签证允许持证人在6个月内一次或多次进入申根国,停留期不超过90天。国别签证属于长期签证,持此签证也可进入其他申根成员国旅行,但6个月内在其他申根成员国的停留期不能超过90天。
2.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护照可免签入境斯洛伐克,持公务普通或因私普通护照者入境前需办妥签证。
3.持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者可免签入境斯洛伐克。
4.斯洛伐克已加入申根协议国家。
5.须购买涵盖整个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中医疗、医疗救援保额至少3万欧元,使领馆以此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
6.提交完整的签证申请表和签证申请所需文件并不确保能获得签证。
7.持有有效签证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允许进入斯洛伐克,斯洛伐克外国人和边境警察局在入境时有最终的决定权。
8.申请人须本人递交签证申请。
9.如被拒签,不退签证费,但可以申诉。
签证申请流程
1.签证申请者确定赴斯洛伐克的目的和行程计划。
2.登陆斯洛伐克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信息。下载签证申请表和所需材料清单。
3.申请材料准备阶段
(1)公证、认证的资料。
(2)第三方准备的材料(如单位出具在职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
(3)填写签证申请表。
4.到斯洛伐克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申请手续(缴纳签证费、递交签证申请材料)。
5.等候签证审核/或补交材料。
6.领取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及时与签证处联系。
签证申请需要材料
1.签证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用大写罗马字母完整、清晰、真实、正确填写,本人签名。申请表由申请人亲自提交(如申请人不满15岁,申请表由其法定代表签名并提交)。
2.一张近期护照照片(粘贴在申请表上的指定位置)。
3.有效护照。护照的有效期至少要比在斯停留时间长90天。
4.签证申请的审核通常需要一周时间。
5.涵盖整个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中医疗、医疗救援保额至少3万欧元。
6.邀请信由在斯邀请人或公司到斯外国人和边境警察局分局办理并认证。
7.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交签证申请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如:警察局签发或认证过的邀请信、保险单、机票等)。签证申请手续完结后将退还原件。
8.其他文件:签证申请对于不同的人和入境目的还需要补充其他文件和信息。
9.申根签证(C)申请,详见申根签证。
10.国家签证(D)申请,参照网站www.mzv.sk/peking信息。
签证费用
1.机场:1200元人民币。
2.过境(一次入境):1200元人民币。
3.过境(两次入境):1500元人民币。
4.过境(90天内多次入境):3000元人民币。
5.过境(180天内多次入境):3000元人民币。
6.一次入境:1200元人民币。
7.90天内两次入境:3000元人民币。
8.90天内多次入境:3000元人民币。
使领馆信息
斯洛伐克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日坛路
邮编:100600
电话:010-65321530, 65321531, 65321537
传真:010-65324814
电子邮箱:emb.beijing@mzv.sk
网站:www.mzv.sk/peking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至17:00。
领事处开放时间:周二、周四9:00至11:00
斯洛伐克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淮海中路1375启华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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